洛阳农业局主办
今天是:
政务信息 > 廉政建设

市纪委发12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7-12-28  信息来源:洛阳网  作者:  浏览: 次  

——市纪委发12条禁令  要求廉洁过节

 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薛浩平)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昨日,市纪委下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提出12条廉政禁令。

《通知》指出,从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十二个严禁”:严禁违反财经纪律,在年底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隐蔽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相互吃请、迎来送往,干扰换届、破坏选举。

《通知》同时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把组织原则和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以铁的纪律、铁的行动、铁的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从严查处借全市两会召开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通知》强调,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化,关注“错峰送礼”、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顶风违纪行为快查快办快结。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其间,市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门监督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频次、高密度的明察暗访。

下一篇:返回列表
版权所有:洛阳市农业局 豫ICP备05012585号
关于我们免责声明工作人员联系我们